房地产开发企业老项目怎样交增值税-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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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老项目怎样交增值税

更新于:2019-04-17 14:48
标签:房地产开发,增值税,开发,房地产,项目,企业,老交

房地产开发企业老项目怎样交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可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对于建筑服务业纳税人而言,如果分包项目较多,而又难以从分包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采用差额征税方式对企业有利。

 

怎么区别老项目和新项目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3、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根据上述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老项目怎样交增值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部分分包比较多的可采用差额征收的方法。本次回答仅作为参考,具体详情请在线咨询财知云老师,我们会尽快回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