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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增值税项目的进项可以抵扣吗?

更新于:2019-04-09 10:52
标签:进项,增值税,抵扣,项目,不征

不征增值税项目的进项可以抵扣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所有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都能抵扣吗?

只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以抵扣进项税。但前提是这些项目,只能用于生产经营。有两种情形,不能用于抵扣抵扣:

外购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参考资料: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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